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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章 第四十七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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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捡到钱是件很开心的事情,但毕竟不是五毛一块,而是整整五百。

数额挺大。

丢钱的人一定非常心急,说不定会回来找。

而且他们这是在录节目,当着镜头的面,肯定也不能让豆包把钱私吞了,给电视机前的小朋友做不正确的示范。

身为少儿节目的主持人,王一陵心里有数。

乐完之后,他便主动提出要不在这里等一会儿,看看有没有失主回来找。

捡到的东西,还是应该还给别人。

结果豆包一听,却立马不乐意了,说什么也不愿意交出来。

紧紧捏着钱,嘴里一直念叨着:“这是我的……是我捡到的……”

其实小朋友对金钱并没有什么概念,只是觉得自己捡到的东西,就应该是属于他的。

王一陵只好耐心劝儿子:“这是别人的。虽然别人丢了,被你捡到了,但那也是别人的。自己付出劳动,辛苦赚来的才是你的,明白吗?”

并不是很明白。

豆包声音低低的,“是哪个别人的……”

王一陵:“什么?”

豆包:“是哪个别人丢的?”

“哪个别人……”王一陵无奈,“我也不知道是哪个别人啊。所以我们得在这里等等,看有没有人过来找。”

豆包抱着侥幸心理:“要是没有人来找呢?”

“没有人找就要把钱交给警察叔叔。”沈俊泽骄傲地说道:“是我们老师告诉我们的,然后警察叔叔就会帮忙找丢失这个钱的人。”

“俊俊真棒。”导游给沈俊泽点了个赞,笑道:“而且不是有首歌嘛,怎么唱来着?”

小朋友们一脸问号。

导游只好起了个头,“我在马路边……”

有了他起头,佟凡跟何诗雨立马跟着唱了起来:“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。”

沈俊泽恍然大悟,原来是这首歌。

也赶紧加入进来,一起唱道:“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,叔叔拿着钱,对我把头点……”

咦?

这是什么歌?

苗苗愣愣地站在江驰身边,听着大家整整齐齐地唱着歌,可是自己却不会,不禁有些着急起来。

赶紧抬头向江驰求助,“哥哥,我不会。”

江驰弯下腰,“什么?”

苗苗:“这个歌,我不会唱这个歌怎么办?”

“不会唱没关系。”江驰说:“没人要求一定要会唱,你听他们唱就可以了。”

虽然如此,但苗苗觉得大家都好厉害,只有她不厉害。不是厉害的苗苗了。

于是主动要求道:“可是我想学,哥哥你教我。”

“那晚点教你。”

“什么时候?”

“等住的地方安排好了。”

“好吧。”

……

王一陵还在苦口婆心地劝豆包把钱交出来。

无果,导游只好让几个孩子把豆包围起来,唱歌给他洗脑。

佟凡,沈俊泽,何诗雨三个人立马冲过去,把豆包给围在了中间。

见苗苗站在原地不动,导游抬了抬眉,“苗苗,你怎么不去?”

苗苗牵着江驰的手,把身体靠在他的腿上。

有些害羞,“我不会~”

“哦,不会那就听他们几个唱吧。”

导游目光一偏,“来。佟凡,俊俊,Alisa听我口令。一!二!三!唱!”

“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,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,叔叔拿着钱,对我把头点,我高兴地说了声,叔叔再见。我在马路边……”

被围在中间的豆包:“……”

弱小,可怜,无助。

“哇!”号啕大哭。

然而最终寡不敌众,哭声不及魔音洗脑。

只能乖乖把钱交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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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等豆包哭完,就开始进入选房子环节了。

这次导游拿出了几张图片给大家作参考。

一号房是高档民宿,环境明亮舒适整洁,热水器,抽水马桶,液晶电视一应俱全。

价格是五百块钱两晚。

二号房是汪家大宅,古色古香,有雕花大床和崭新的木质浴桶,上厕所也很方便。

价格稍微便宜有些,四百块钱两晚。

三号房是有小猫的庭院房,看着虽然有些年代了,但住着好像也挺舒适的。

价格更便宜,三百块钱两晚。

四号房就是普普通通的民房,没说有什么,也没说没什么。

一百块钱一晚,两晚才两百块钱。

以上房子听上去好像不是很贵,大家都住得起的样子。

甚至价格最高的高档民宿,都有四个家庭能住得起。

但导游说了,除了住宿外,他们这几天在其他方面,比如买食材做饭,也是需要花钱的。所以手里头的钱,该省着花的还是得省着点儿花。

唯二能稍微奢侈点儿的,也就只有江驰兄妹,和王一陵父子俩了。

看完所有房子,沈家睿不禁提出疑惑,“哎?我们一共五组家庭,这里怎么才只有四个房子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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